民事案件

关于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

发布日期:2024-05-07 浏览次数:
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求职的小伙伴达成用工意向后
有的用人单位
以种种借口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有的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后没有给劳动者一份合同文本留存
有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缺少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具体信息
如出现上述情况
劳动者到岗工作后
合法权益缺少保障
劳动者在入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并认真签订劳动合同,尤其要核实清楚涉及个人权益的重点条款,这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对于非全日制工作,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应注意留存当初做出约定时的有关证据
如因故未能签订合同、订立协议发生纠纷,可及时寻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帮助,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劳动合同
还有这些知识点
请务必了解!
  • 试用期能不签合同吗?
  •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需要双方签字才算生效吗?

  •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 转正之后才签劳动合同吗?

  • 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均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内容随便定?

  •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有必要留存劳动合同吗?

  •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法》明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应当将订立的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一份留存。如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留存,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文本,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增加劳动者维权难度。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请其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文本留存,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 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

  • 若劳动者本人保存的劳动合同遗失,可与用人单位协商,采取复印用人单位保存的劳动合同文本并由双方签字盖章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等方式。

  • 没有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源:山东高法

衡明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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