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百态

女犯卖掉新生孩子!检警联手,24小时救回被拐婴儿

发布日期:2022-02-17 浏览次数:
 1月26日下午4时,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侯亚茹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从宿迁市泗阳县回到了连云港。这个出生才23天的小婴儿,是被亲生母亲卖掉的。从发现线索到找到孩子,只有短短24小时,检察官、办案民警一同行动,救回了这个特殊的孩子。

 
  1月24日,海州区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一起刘某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受案当天上午,检察官侯亚茹便对刘某进行了提审,讯问中刘某交代了自己案件中的一个关键人物樊某丽。
 
  樊某丽?这个名字侯亚茹印象深刻,这是她2021年12月9日出庭公诉的一起刑事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在讯问时,樊某丽怀着八个多月的身孕,同为母亲,侯亚茹很关注她的身体状况。2021年12月21日,樊某丽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22年1月3日,在生下一名男婴后,处于哺乳期的樊某丽便一直监外执行。
 
  因发现樊某丽有案件线索,检察机关便于1月25日对樊某丽立案监督并提前介入该案。侯亚茹发现,谈话过程中樊某丽始终没有带着她的孩子。一个刚出生20多天的婴儿,母亲却没有随身带着,这很反常。
 
  出于一个母亲的直觉,1月25日中午,侯亚茹联系公安机关详细了解樊某丽孩子的去处。樊某丽支支吾吾表示,孩子被爸爸带走了。更可疑的是,孩子出生证上也并非樊某丽的名字,而是一个叫姚某梅的人。据樊某丽交代,因她生产时没钱,便在宿迁市泗阳县的医院借用了朋友的医保卡生孩子,故而出生证上写的也不是自己的名字。
 
  “樊某丽作为一个母亲,孩子尚未满月就离开身边,况且专门从连云港到泗阳生产,即便借用他人医保卡,出生证上不写亲生母亲的名字也很奇怪。”侯亚茹思前想后,怀疑孩子很可能被樊某丽卖掉了,而出生证上的母亲极有可能就是买孩子的人或是人贩子,若是人贩子,孩子则很可能被卖走。
 
  事不宜迟,检察官紧急联系公安民警,在1月25日当天下午4时,从连云港出发前往泗阳寻找孩子。当晚19时,一行人赶到泗阳某医院,通过主治医生辨认,确认产妇就是樊某丽,登记信息为姚某梅。经查询,姚某梅就住在泗阳县某小区。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便以主治医生进行家庭回访的名义到姚某梅住处。在现场,侯亚茹找到了这个仅20多天的小生命。
 
  据姚某梅丈夫刘某交代,2020年6月其独生子生病去世,二人非常痛苦,因夫妻二人均已50多岁,无法再生育,便希望能收养一个孩子。
 
  2021年1月2日,刘某通过朋友朱某军得知连云港一女子无力抚养子女,表示希望收养,该女子便是樊某丽。双方及介绍人在泗阳见面后,樊某丽提出5万元“营养费”的要求,并同意可以将孩子生下来给刘某一家抚养,刘某现场支付了2万元。
 
  1月3日,樊某丽以姚某梅名义在医院办理入院手续,并于同日剖腹产下一名男婴,刘某支付了尾款。1月8日刘某、姚某梅夫妇带孩子出院回家,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机关现场引导公安进行侦查,制定侦查方案,1月26日凌晨1时研判出居中介绍人员朱某军、葛某,并于当天上午分别将二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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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住孩子的一瞬间,心里的一颗石头终于落地了,当天还是我的生日,我觉得和这个孩子太有缘了。”侯亚茹说,持续的奔波和抓捕,只怕耽误一秒孩子就被转移到其他地方。
 
  1月25日晚上找到孩子后,侯亚茹便一直带着孩子,帮孩子喂奶,换尿布,哄着孩子睡觉,晚上11点,孩子在侯亚茹的怀抱里睡着了。
 
  1月26日下午5时,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孩子暂时寄养在市福利院。当晚,检察机关为孩子联系医院进行了全面体检,并为孩子准备了一些奶粉、纸尿布等生活用品。关于孩子抚养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查找合适的亲属,确保孩子能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下成长。
 
 
  检察机关陪同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前往人民医院为孩子进行体检

 

  1月27日,樊某丽被刑事拘留。目前,本案中涉及的其他犯罪行为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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