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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公强吻新娘儿媳(视频)当事人发“惊人”律师声明

发布日期:2018-03-01 浏览次数:

最新!公公强吻新娘儿媳(视频)当事人发“惊人”律师声明


近日,网上流出一段视频:在婚礼宴席上,一满脸红光男子,搂着新娘子走到婚礼舞台上,突然按住新娘子一阵强吻,新娘子挣脱不得,台下一阵惊呼。据悉该男子是新娘的公公,酒后失礼。
@丁金坤律师:
诗经曰“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婚宴高兴,兴之所至,情有可原,但是公公强吻新娘,则不但有悖伦理,而且违法。盖侵犯了新娘的身体权、自由权。即使当事人是亲属,法律规定也无例外,还是构成民事侵权,以及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猥亵”规定,应予处罚(情节较轻的或和解,可不罚)。
有人辩解,此是当地婚俗,不闹不热闹。却不知,此种陋习,正是法律所要制裁,以正民风之处。不要动辄以风俗习惯来抗辩法律,那是以前的东西。何况习惯有好有坏,好的应该继承保留发扬光大,不好的则要舍弃改良不再为害。要让习惯符合法律规定,提倡善良风俗。诗经曰“善戏谑兮,不为虐兮”,善于戏谑,而又有度,而非虐待,才是文明所在。
@刑辩张金武:
生活在法治社会,每个人都不能任性而为。结婚是件喜庆的事,大家乐呵乐呵,无可厚非。但是凡事不能过度,否则就会成为名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个所谓的最低限度,也是人在这个社会立足的一条红线,那就是“公序良俗”。
无论怎么强调这是一场私人聚会,哪怕是一场家宴,作为一个公公,作为一个“爸爸”,这样做都是不合适的。对于不合适的行为,除了道德的谴责,法律也不会旁观,也会做出一定的评价。
公公不妥当的行为,经过网络发酵,必然会给受害人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阴影,有可能会被追究“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刑事责任。请注意,这个罪名是公诉案件,换句话说了,即使受害人基于种种考虑不去控告,司法机关也是可以主动介入查处的。
 
就算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就短短十几秒的视频来看,至少治安管理处罚,是没问题的。
最新进展:
疑似事件中当事人之一的公公卞先生委托律师发表了声明。
@易胜华律师
《律师声明》的反面教材,大家来找茬。
1、感叹号太多。律师不应当给人一个声嘶力竭的形象。
2、错别字太多。一个错字一百块钱红包的话,要发多少钱?
3、威胁性口吻,只会令人逆反。
4、落款值得商榷。
5、事实部分:你假吻,怪我咯?假吻也是伤风败俗!
还有一点:无限拔高,令人极度反感。
@杨文战律师
虽然上传视频的人可能构成侵权,但并不能改变这种所谓“扒灰”习俗太低俗的事实!婚嫁恶俗以前见过不少了,但这次的真的过于恶心,以公公和儿媳扒灰表现作为婚礼上热闹、看点的,和一般的小年轻之间的流氓猥亵的闹婚行为相比,更突破人伦下限,实在让人恶心!
不管这视频上传的得否合法,也不管是真强吻还是表演动作,这个事实总是客观存在的,这种低俗的事儿总是客观发生了的!但直到这家人委托律师发声明,我发现他们都没有明白这个道理!
在声明中坚持把这种行为定义为“迎合宾朋心理期待、营造喜庆氛围”,对这种行为一点儿悔意都没有,然后就是气势汹汹的指责、要求!这只能给这个事件的当事人减分,就算不是强吻,就算没亲到嘴只是表演,你们自己就不认为这是低俗吗?做了这么恶俗的事情,一点反思都没有,只怪别人传播,这种解决问题的思路,真得显得太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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