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

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衡明律师代理民生银行(五)

发布日期:2017-11-02 浏览次数: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被告郭淑明、王丽、鲍志伟、郭淑真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案情简介: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被告郭淑明、王丽、鲍志伟、郭淑真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郭淑明、王丽、鲍志伟、郭淑真等因经营用款向原告申请经营性资金周转联保贷款,并与原告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授信合同》,各被告组成联保统一整体,每人对提用人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中被告郭淑明最高授信额度为150万元,使用期限为2012年10月9日至2013年10月9日,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还本,年利率为9%。贷款到期后被告郭淑明尚欠原告借款本金624482.88元及利息,经多次催讨,各被告拒绝还款。
代理过程:
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衡明律师杨春恒、孙松海律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最高额保证授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合同履行后原告依约放款到指定账户。借款人未按照约定还款,担保人也未履行担保职责,根据合同法及担保法的规定,借款人应对借款承担偿还责任,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庭审过程中提供最高额保证授信合同、个人授信项下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借款支用申请书、借款凭证、欠款余额信息表、扣款回单、保证金扣款情况说明等证据。
案件判决结果:
经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2016)鲁0705民初3643号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求。

衡明简介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作为潍坊律师事务所是首届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潍坊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潍坊市先进单位。 本所主要律师有:杨春恒、王云进、辛刚、石洪亮、张锡谊、李庆国、赵荣烈、王洪成、赵海江、刘学亮等...

联系方式

衡明律师事务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8296号衡明律师大厦三楼 办公室 :8385268 徐昌杰 王存存 主任室 :8385268 杨春恒 Email:hmls@163.com...[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