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类

部门行政法规修改民政部门无权强制平坟

发布日期:2013-10-30 浏览次数: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将于今日起正式实施。《决定》删除了《殡葬管理条例》中民政部门有权对拒不改正违法土葬、建造坟墓行为强制执行的条款。这也就意味着2013年起民政部门将无权强制平坟,而此前河南省周口市部分地区强制平坟曾引发争议。

  同时,《决定》删去《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删去这一条文,意味着铁路旅客一旦发生人身伤亡,可获得的赔偿金额不再只有15万元的上限,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金额也不再只有2000元的上限。

  此外,《决定》还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部分条款作出修改。根据《决定》,《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五部行政法规将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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