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团伙聘医生建黑医院非法移植51枚肾脏

发布日期:2013-08-15 浏览次数:
        从各方面的情况来看,本案堪称我国迄今为止所破获的最大一起涉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案件之一:目前核实涉案的有51枚肾脏器官、1000余万元赃款;从寻找、供养卖肾人员,联络肾脏买家,到承租医院、别墅手术摘肾,这一犯罪团伙组织、主导了出卖人体器官的整个流程,规模之大令人吃惊。
  从居间介绍到组建团伙
  本案头号犯罪嫌疑人郑某,男,1969年出生,高中文化程度,安徽人。
  据郑某向办案机关交代,他从2007年年底开始从事居间介绍买卖肾脏的活动,主要是先在医院寻找需要做换肾手术的尿毒症患者即受体,之后再上网发布寻找肾源的信息,等联系好合适的卖肾人即供体后,郑某会联系供体、受体见面配型,之后供体、受体如何做手术,郑某就不再控制。
  每介绍成功一次手术,郑某可以挣5000元到1万元的介绍费。从2007年年底到2008年3月,郑某一共居间介绍了30台至40台换肾手术,获利20万元到30万元。
  2008年3月之后,郑某暂停了居间介绍换肾手术的非法活动。
  从2010年3月开始,郑某为了牟取更多非法利益,开始筹建一个更大规模的犯罪团伙。
  记者了解到,这个团伙的成员有的是曾经卖肾的供体,通过卖肾认识了郑某并留下来帮郑某再找人来卖肾;有的长期盘踞在各大医院泌尿科寻找需要换肾治疗的尿毒症患者;有的团伙成员负责在海淀区肖家河、西北旺等地租房,长期供养从全国找来的供体,并收走供体的身份证防止逃跑;有的团伙成员是专业医生护士,负责为供体做手术摘肾,并承担供体术后的身体恢复护理。
  随后,在长达9个月的组织出卖肾脏的犯罪过程中,郑某出售给尿毒症换肾病人每个肾脏的价格,从15万元逐渐抬高到22万元甚至更高。
  肾脏供需双方互有需求
  19岁的男青年张某,是一个典型的肾脏器官供体。
  记者了解到,高中辍学后,张某离家外出打工却依旧经常向家人要钱,开始时家人还时常供给张某,但后来就不再给张某日常花销。张某赌气跟家人说,不给钱就卖肾。家人不信,不想张某竟真的在网上搜索做供体卖肾的信息,并在一个QQ群里和郑某团伙成员联系谈好,以人民币25000元的价格出卖自己的一个肾脏,并于当天乘坐火车从内蒙古赶到北京。下火车后,张某被一个男子接到了海淀区肖家河一出租房内。
  据张某描述,他是被蒙着双眼带到一栋房子里面的,在那里还有很多其他供体,都在等着配型。
  据办案检察官白磊解释,将供体蒙眼是避免其事后找到郑某团伙的具体位置,进而向后者索取更多经费。
  不久张某就被带去医院做了系统的肾脏配型检查,并与一名亟需换肾手术的尿毒症患者配型成功。
  王某,则是一个典型的尿毒症患者。七八年前发现患病,多年的透析治疗并没有阻止病情恶化。后经病友介绍,王某来京治疗,并在医院得知,可以从一名叫郑某的男子那里买到肾脏进行换肾手术。
  在和郑某团伙成员联系上之后,王某答应了对方的报价,同意以22万元的价格购买一枚肾脏。随后王某将自己的配型交给了郑某团伙,郑某顺利地在自己供养的20余名供体中,找到了可以和王某做换肾手术的供体。
  据办案检察官熊路介绍,在本案中,有50余人像张某一样因为经济压力在郑某等人的安排下走上手术台。麻醉醒来之后,自己的一枚肾脏已经被取出,不知去了哪里,换来的仅仅是两万到25000元不等的报酬。
  正规医护人员参与其中
  曾经做过居间介绍并且业务逐渐“上了道”的郑某明白,仅仅将供体直接介绍给受体让他们自己去协调手术的方法,不仅成功率低而且每介绍成功一次最多获利1万元。为了赚更多的钱,他必须组建一个为自己服务的换肾医疗团队。
  据郑某供述,2010年春节,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安徽省萧县某医院医生周某。郑某告诉周某肾脏买卖利润很大,每促成一个换肾手术可以获利三四万元,并答应每做一个摘肾手术给周某25000元用于各种人工费用等开销。在郑某的授意下,周某出面承租了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某医院的手术室,并为郑某找来了专门负责外科手术的医生赵某、杨某,负责麻醉的医生赵某,其中杨某甚至是某医院的业务副院长。
  据白磊介绍,最初,郑某向医生赵某、杨某等人宣称自己是北京某大医院的文职人员,需要和徐州方面搞技术合作,建立一个透析中心并进行肾脏移植手术。
  赵某等人虽然觉得自己只是小地方的医院大夫,论技术、论资历北京的大医院都不可能主动找自己合作。但在每次几千元的手术报酬面前,赵某等人还是对在乡镇医院的手术室里频繁的摘肾手术不再多问一句,只要在郑某等人的安排下有手术就做,做完手术拿钱。
  后期,当摘肾手术转移到北京后,赵某等人因为考虑到医生出省行医需要外地医院聘书邀请,为了寻求自我安慰,赵某等人甚至让郑某以北京大医院的名义给他们几名医生发了聘书,聘请他们赴京主刀手术。郑某按照这些医生的要求,自己制作了极为简单的聘书,赵某等人也明白这聘书是伪造的。
  随后,从2010年3月至2010年6月间,在郑某的组织下,周某、赵某等人在铜山县火花乡医院,共手术摘取了二十余个活体肾脏,运往北京出售给需要换肾手术的尿毒症患者。为了方便运输肾脏,郑某还专门以每个690元的价格,从医疗器械销售机构购买了6个运输肾脏的箱子。
  居民小区内建“黑医院”
  2010年6月,在最后一次从火花乡医院向北京运输肾脏的过程中,郑某的运输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不仅造成车上的3个肾脏无法使用而且车辆损失严重。考虑到长途运输风险较大,同时夏季运输肾脏不利于保存,郑某开始筹划在北京建立一个摘肾基地进行摘肾手术,以方便将摘取的肾脏及时送到相关医院供受体做换肾手术。
  2010年9月,经过长期筹划,郑某通过房屋中介在海淀区颐和山庄以每月7000元的价格租下了一栋4层别墅,并按照团伙中几名医生的要求,陆续从徐州等地购买了所有摘肾手术所需的医疗器械,一一装备进这栋位于家属区的4层别墅。
  经过前期周密准备,郑某共花费50余万元人民币,建立起了一个甚至没有抢救设备的专做摘肾手术的“黑医院”。
  据办案检察官描述,这栋4层别墅楼内外没有任何明显标志,但其实内部一层是医生宿舍和药房,二层是配药室、病房和护士宿舍,三层是手术室和观察室,四层则是餐厅生活区。
  根据团伙中负责护理的护士长樊某回忆,刚来到这个“黑医院”的时候,“我见负责护理的护士都没有护士服,也没有隔离衣,而且除了我们几个徐州的(指来做手术的专业大夫),那儿没有大夫。环境脏乱,设备简单,什么证件、执照、规章制度都没有,必要的麻醉、抢救药物,都是我到了以后郑某才按我的要求去买来的。那个地方根本就不是医院,只是个摘肾的场所”。
  据熊路介绍,为了方便手术后对肾脏供体的照顾不至于发生其他严重后果,郑某专门让在徐州某医院工作的同伙支某来京,住在颐和山庄里的“黑医院”,并专门负责手术之前的准备工作和术后供体的恢复工作;通过网站网上招聘刚刚从卫校毕业的护士王某负责手术消毒、手术过程中给医生递送医疗器具及照顾供体术后的身体恢复;找来团伙成员王某做专职司机,负责运送供体到别墅、销毁供体手术中产生的医疗垃圾;甚至雇佣专门人员为整个“黑医院”里的医生、护士、供体做饭打扫卫生。
  记者还了解到,摘肾手术转移至北京后,每次做手术之前,郑某都会通知周某联系医生早上来京,由郑某的女友王某去车站或飞机场接医生直接赶到颐和山庄。一天摘除3枚到6枚不等的肾脏,晚上手术完成之后再由王某开车送医生回车站、飞机场离京。
  器官捐赠体系亟待完善
  据白磊介绍,本案主要嫌疑人郑某此前曾经为患了肾病的亲戚四处寻找过合适配型的肾脏,由此发现了人体器官买卖的市场需求很大。海淀检察院之前办理过几起人体器官买卖案件,都有这样的特点:不法分子此前自己或者身边的人有过寻找买卖器官的经历,由此接触到了人体器官买卖的全过程,进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资料显示,目前中国每年有150万患者需要通过器官移植来拯救生命,但是,每年可供移植的器官数量还不足百分之一。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近日透露,今年器官捐献试点将在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全面铺开。目前,卫生部已公布163家具有人体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涵盖31个省(区、市)。
  业内普遍认为,没有器官捐赠就没有器官移植。器官供应奇缺,主要原因是器官捐献率极低。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和卫生部联合启动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2011年试点工作扩大到16个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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