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两间老屋

发布日期:2011-09-01 浏览次数:

  一开始先来给大家看几个画面。别误会,这并不是什么凶案现场,也不是危旧房拆迁,而是一位叫陈德秋老人的家,就在2004年的11月5日,陈德秋老人的弟弟,把他的这套老房子砸成了我们看到的这个样子。弟弟的这一砸,也砸出了陈家将近半个世纪的矛盾推向了白热化。        

  这位老人就是陈德秋,老人已经72岁了,和其他同龄人相比、他完全没有那份颐养天年的好心情,老人原来的房子刚刚拆迁,需要找个地方住,古稀之年的他、还在每天为住房四处奔走……

  一开始,老人就想起自己的两间老屋。老屋是当年分家的时候分给陈德秋的,多年来,一直由母亲和弟弟管理。现在陈德秋没有地方住了、要搬回老屋的时候,却遭到了母亲和两个弟弟的强烈反对。

  母亲石云仙:我不要他来住, 房子是我的, 我手里砌的, 我不要他来住。

  陈德秋伤心的是:母亲和弟弟宁愿看着自己无家可归,也不肯让他搬回老屋。为什么母亲和弟弟这样狠心的对待大哥呢?说起这个故事啊,那得从半个世纪之前说起……

  这是陈德秋的父亲陈长生,确切地说应该叫养父。因为陈德秋是在他4岁那年,被过继到陈长生家里的。在他14岁的时候,父亲陈长生和石云仙结了婚,第二年,二弟陈忠炜就出生了;等到小弟陈根余出生的时候,陈德秋已经32岁了。

  老三陈根余出生之前,陈家就有了眼前的这套房子。四五口人住着6间房子,可以说是相当宽裕的,而且,家里的经济收入不错,小日子本来过得有滋有味。但是随着家庭成员一个一个的增加以及三兄弟一天一天的长大,这个原本和谐的家庭渐渐的产生了矛盾。

  作为过继到这个家里来的大哥陈德秋,他的成长环境比较特殊的。家里人的关系也非常微妙。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陈长生当初把陈德秋过继过来的时候,他还没有子女。在跟石云仙结婚之后,陈长生有了自己的亲生儿子陈忠炜和陈根余,这样一来,陈德秋成了三个儿子中的老大,但他其实是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大哥。而陈德秋却说,他从小和养父一起生活、一起做事,虽然它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但是要说感情最深,那就要属他和养父,父亲对他比对弟弟甚至比对母亲都要好。

  大哥陈德秋:他跟陈忠炜的关系最差, 我在中间还调和他们的矛盾, 我跟他(父亲)讲一次就好一次, 但是按照常理来讲 陈忠炜是他的亲生儿子, 他(父亲)怎么会跟你的关系反而更好呢? 因为我是5岁时就过继的崽呀, 他跟石云仙的关系也一直不好。

  说起来,石云仙嫁到陈家来的时候陈德秋已经14岁了,那个时候,陈德秋已经跟陈长生一起生活了9年,9年的时间或许足够在一对养父子之间培养起了深厚的感情,但是石云仙却告诉记者,陈德秋做出的事儿已经让她们老两口伤透了心。

  母亲:他对我不好,没有关心过我,也没有关心过我老公。

  老三陈根余,比大哥的儿子还小好几岁,他说在自己小时候的记忆里他更像是一个旁观者,观望着父母兄长之间的磕磕碰碰。但是在采访中他这样评价自己的大哥。

  小弟:我的母亲跟他把两个孩子带大,让他出去参加工作,陈德秋为什么这么无情无义。

  随着陈德秋的结婚成家,三兄弟甚至陈德秋和母亲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作为丈夫、父亲、一个家的大家长,陈长生当初的心情我们已经无从得知,但他在1972年也就是陈德秋39岁那年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分家。父亲陈长生邀请大队书记和亲戚朋友做见证,召开分家会议,并签订了一份分家协议。

  协议上,陈家的6间老屋一次性分成3份,3个儿子每人2间;同时约定:父亲陈长生和母亲石云仙分别由大哥陈德秋和二弟陈忠炜养老送终,三弟陈根余由大哥负担10年的生活费。

  协议内容要览:对于父母分别养老送终、大哥扶养小弟。

  分家之后,陈家的恩恩怨怨就算暂时告了一个段落,只是大哥陈德秋并没有在父亲给的这两间老屋里生活,而是在当年分家之后就到外面打工去了,后来还有了自己的房子。一家人相安无事的度过了三十多年。2001年,陈长生老人去世了。两年之后,大哥陈德秋的房子拆迁,需要找个地方住,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没有精力再四处奔波去找房子住,于是他决定搬回老屋去。陈德秋觉得,按照分家协议,房子早在1972年就是他的了,可是养母和两个弟弟却说,正是根据当初的那份协议,才不让陈德秋住进老屋来的。

  母亲:一直他(陈德秋)就没养过他(陈长生), 他(陈长生)后来没有饭吃, 找过几次, 找过好几次,(陈德秋)不理他(陈长生)。

  小弟陈根余:我觉得陈德秋要扪心自问, 按照协议他应该是赡养父亲的, 但是他赡养过没有呢? 我请他扪心自问。

  陈家在村子里已经生活了几十年,村里的很多人都知道陈家的情况,谭学云就是其中的一位。谭学云是从1975年开始在陈长生家里的帮工,对于陈家的状况他十分了解。

  谭学云:陈德秋到陈七爹(陈长生)那儿去的次数绝对不太多, 逢年过节我只看到他两回。 到后来陈长生死的时候他也没有送到终, 他(陈长生)死的时候想他来看他一面, 他(陈德秋)也没来, 你觉得陈德秋来的比较少, 他来了以后你觉得他们父子关系怎么样呢? 一般, 一般。

  大哥:假话子 捏造的, 捏造的。 他们想夺我那两间屋, 千方百计来伪造的, 捏造的。

  陈德秋告诉记者,他虽然没有和父母住在一起,可是逢年过节都会回家看看,而且协议里约定每年给三弟的30元扶养费,他一分钱也没有少过。

  大哥(约定给三弟)30块钱一年, 每次交给父亲, 有一次我给他(父亲)50块钱, 他退了50块钱给我, 我父亲跟我的关系比较好, 他说德儿子, 他是叫我德儿子的, 我有钱。

  大哥的亲友听说了他现在的处境纷纷来给大哥证明,说他们都曾亲眼看见过大哥给父亲钱物。

  大哥亲友:陈德秋去见父亲, 把钱放在口袋里, 给了多少钱 20块, 七八十年代 20块钱是蛮多的。

但是在采访中大哥说自己从小就跟着父亲出去干活,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里里外外都是一把手,那时候自己没有机会读书,可是他尽自己一切的能力来供养弟弟上学,后来还帮助弟弟找工作。可是小弟陈根余说大哥根本是在撒谎,他给我们描述了一个细节,他说大哥因为知道自己理亏,几十年来,他曾经多次主动提出要“放弃那两间老屋”。

  小弟:我记得有三次他承诺不要这两间房子了, 有一次我父亲生日, 大概是在八十年代, 大家坐在一起谈论一些事情, 当时 我嫂子亲口说 ,这个房子我(们)瓦片都不要一块了。

  知道这件事的不仅有陈家兄弟,陈家的很多老邻居也都十分清楚。

  张国华:2001年陈七爹(陈长生)过世以后, 陈德秋就到了我那里 ,(他说)爹死了 没花钱, 没用我的钱, 他就讲, 房子我就不要了就是这样讲的。

  大哥:我从来没讲过, 本来是我的屋, 我又没离开过, 我从来没有讲过要放弃(房屋)。

  大哥一趟一趟的去找母亲和两个弟弟商量,希望能够搬回老屋去住,但是他们每次都是在大吵一架以后不欢而散,最后还打上了法院,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提起诉讼的并不是大哥,而是母亲和两个弟弟,母亲和两个弟弟状告大哥:没有履行分家协议约定的赡养和扶养的义务,因此要求法院:确认大哥陈德秋无权拥有两间老屋。无家可归的大哥在年过花甲之后又被母亲和弟弟告上法院这的确是挺让人同情的,那么这个特殊家庭的纠纷又会怎么样发展呢?

  母子四人最终还是因为两间老屋闹到了法院,他们双方争论最多的就是“大哥有没有尽义务”。不过,在采访的过程中,这个案子的主审法官说无论大哥是否赡养了父亲、扶养了小弟都不影响家产分配,依据协议,大哥有权利得到两间老屋。这时候,小弟突然拿出了一份父亲的遗嘱,说父亲临终前对当年的分家协议进行了修改。

  遗嘱主要内容:陈德秋不孝敬、未履行分家协议中的部分约定,因此,修改协议、将陈德秋名下两间房转交陈忠炜。

  小弟说,这份遗嘱是当年父亲口述,自己代写的,当年在签订遗嘱的时候家里的很多亲戚朋友都在,只是没有让他们在遗嘱上一一签字。

  小弟:这个事件我是亲历, 我父亲因为多次找陈德秋要他赡养,没有结果, 我父亲确实是大失所望, 他认为陈德秋不叫陈德秋, 叫陈德无, 我记得这是在正月初八, 当时还在农历过年, 这在我们中国是一个非常忌讳的日子里面, 当时他立遗嘱的时候还掉下了老眼泪。

  大哥发现小弟拿出的遗嘱上完全是小弟代写的,甚至连父亲的签名也是小弟代签的,这就让大哥对遗嘱的真实性产生了很大的怀疑。

  大哥:这遗嘱不是我父亲的意愿, 为什么? 我父亲和我的关系非常好, 我与他的关系非常密切, 我的父亲最信我讲的话。

  从小弟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份遗嘱属于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该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并且需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签字才是有效的遗嘱。而这份遗嘱上完全没有这些要件。那么法院会做出怎样的认定呢?

  审判长:我们认为当初的协议合法有效,协议是在1972年立下的,当初在签订协议的时候还有大队的一些领导在场见证,我们认为这份协议已经是固定了的事实,是没有办法改变的。

  这份协议实际上是一份分家析产协议,并不是像陈家母子理解的附条件的赠与协议,因此协议在签订的时候实际上房子的所有权已经属于三个儿子了,至于他们所争论的陈德秋是否尽赡养义务的问题,是另外一个法律问题。

  审判长游玉霞:兄弟之间原来缺少交往, 但是依据这个协议双方打一场官司以后, 我觉得这个老兄 对于原来没有尽到的家庭责任, 他应该有所反省, 作为两个老弟, 对于财产占有的欲望,我觉得应该也有所反省。这个判决我们也要从社会公德来看, 因为毕竟是亲情之间, 毕竟是兄弟之间, 这个判决还要把他们连在一起。

  2004年9月9日,长沙市中院做出判决。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两间老屋归陈德秋所有,另外,陈德秋入住时需支付房屋的维修费。

  为了两间老屋,母子四人法庭相见的事情在亲朋邻里之间传得沸沸扬扬。他们都表示:一家人一直就缺少沟通、现在闹成这个样子太不值得。

  谭学云:这个当然不值得, 确实不值得, 为什么? 互相沟通少了, 弟兄们没有经常接触, 沟通少会出现什么问题, 沟通少就会闹矛盾。

  小弟:现在走到打官司的地步, 作为我来讲很不情愿看到这种情况, 毕竟这中间有一个情字, 那你觉得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愿意看到的情况呢? 这是与家里原来的矛盾没解决, 以及互相之间没有完全的沟通很有关系的, 如果有充分的沟通会怎么样呢? 如果有充分的沟通, 我相信什么事情都可以坐下来谈, 也可以求同存异啊, 协商解决啊, 这些都是解决问题的途径。

  在采访中我们了解到,大哥的儿子陈志文的说法和他的三叔陈根余惊人地相似!

  陈志文:这个事情本来就不应该打官司, 因为本身是一家人, 有什么事情应该坐下来 可以和平的 好好的商量、 谈判, 像这样的事情是太不值得了。

  你觉得这样不值得的事情为什么会发生呢?

  这个事情主要是因为沟通得太少。

  如果说兄弟之间有沟通的话, 这事情会怎么样呢?

  兄弟间如果有沟通的话, 把这矛盾由大化小, 矛盾就会解决掉, 本来我们就是一家人, 从小我们就是在一个锅里装饭吃的, 也不应该(打官司)打得像敌人一样。

  当初就是因为有了矛盾才签订的分家协议,只是协议并没有化解双方的矛盾,不仅如此,双方的关系在大哥搬回老屋后急剧恶化。大哥说,他搬进老屋以后,砌了两堵墙把自己的两间房子单独隔离出来,本来想着从此各走各的路,少打交道,避免发生摩擦。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就在他砌墙那天的后半夜,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这就是我们这个故事刚开始的那一幕,二弟陈忠炜在大哥砌墙的后半夜就砸开了那两堵墙。陈德秋因为身体不好,当时找来了两个朋友跟自己同住,那位朋友向我们详细描述了当天晚上的情况。

  朋友:那天晚上陈德秋睡在这,我睡在这,后来陈忠炜来砸墙,陈德秋说他要打死他,他就从那个门跑了,陈忠炜开始把那扇墙砸倒了,后来又把这墙砸倒了。

  砸墙的陈忠炜不愿意谈起这些事,也不愿意接受采访,小弟向我们描述了二哥砸墙的原因。

  小弟:他住进来之前完全没有跟我们有任何沟通,见到我妈妈就跑,他完全是心虚啊,他应该付清维修费再住进来啊,他为什么不说一声呢?

  记者在长沙采访的时候,陈德秋仍然跟着儿子住在出租屋里,他的床,搁在客厅的角落。老人说他有高血压、心脏病,曾经几次中风、身体很不好,每天在黑洞洞的楼梯里爬上爬下,很不安全。

  大哥:70多了, 有高血压, 爬不了楼, 脚有病, 没劲, 这屋子是向别人租的, 我就不相信, 自己有房子住, 为什么搬不进去。

  在兄弟之间发生激烈的冲突之后,记者似乎感觉到,在双方内心的深处,其实都希望而且相信能够通过沟通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记者决定充当一次牵线搭桥的角色,尝试着让双方坐在一起,认真地谈一谈。

  双方激烈冲突后的第8天,小叔叔陈根余和侄子陈志文应邀来到记者的客房。

  陈志文:好久没见过你啊, 从来没有见过(婶婶的)面。

  陈根余:没见过面, 不可能吧?

  陈志文:真的没见过。

  随后,记者退房准备去机场,才发现叔侄两人的手一直握在一起……

衡明简介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作为潍坊律师事务所是首届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潍坊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潍坊市先进单位。 本所主要律师有:杨春恒、王云进、辛刚、石洪亮、张锡谊、李庆国、赵荣烈、王洪成、赵海江、刘学亮等...

联系方式

衡明律师事务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8296号衡明律师大厦三楼 办公室 :8385268 徐昌杰 王存存 主任室 :8385268 杨春恒 Email:hmls@163.com...[查看详情]